通知公告

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贯彻落实《辽宁省 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点击量:   时间:2023-02-13

日前,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明确相关减免政策的具体要求及贯彻落实举措,组织中心各机构严格落实。

《通知》明确了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承租中心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33个月房屋租金。

《通知》对减免企业检验检测费用提出具体要求。中心相关机构2023年将以不低于2022年减免幅度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检验检测费用。

《通知》进一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中心将加强应付款项管理,及时支付已到期应付款项,尤其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确保付款及时、应付尽付。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严禁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

《通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中心签订的涉及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合同金额的40%;除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中心相关机构收取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规范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足额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欠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