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采购2021年标准验证服务。
2021年标准验证服务由如下四份标准组成,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最高限单价(单位:万元) 注:每份标准单价 |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注:共需要两份标准验证报告 |
第一包 |
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3-5部分: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成像性能验收试验与稳定性试验 |
4 |
8 |
第二包 |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图像质量评价方法第3 部分:双能量成像与能谱应用性能评价 |
4 |
8 |
第三包 |
医学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软件专用技术条件 |
2 |
4 |
第四包 |
医用诊断X 射线辐射防护器具装置及用具 |
2 |
4 |
第五包 |
冠状动脉CT 图像处理软件专用技术条件 |
2 |
4 |
合计预算金额(万元):28
二、项目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是为标准验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标准验证所需的硬件和人员要求;
2、具有标准验证项目有关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采购2021年标准验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www.lmti.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02 13:30(北京时间)正式开标,投标企业于2021-09-08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标准验证申请、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标准验证经费申请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器检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麦子屯600-1号
联系方式: 024-8378014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智勇
电 话: 024-83780149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麦子屯600-1号
收件人:张莉莉 024-83781002
标准验证材料(消耗品)和人工经费申请表.doc |
关于标准验证的申请.docx |